----- 關 於 本 協 會 -----
緣起
莊松澤理事長對社會關懷及公益活動不餘餘力,接任第三屆理事長,是為結合民間社團之力量, 使社會資源能擴及到各個層面,配合高雄市政府長照政策宣導推廣。
宗旨
一、 配合衛生署與內政部社會福利政策,辦理長期照顧機構體系與社會福利相關服務。
二、 協助政府推行長期照顧服務工作,加強學術團體及長期照顧相關機構人員之聯繫與合作,發展社區化的長期照顧就業市場及人才。
三、 建構長期照顧體系之資源整合。
理念
高雄市長期照顧發展協會不只要凝聚內部共識。 創造價值外,並將極力配合高雄市政府提升地方社會福利、長期照顧之各面向發展契機。
本會任務
一、 倡導長期照顧相關福利法規、政策與社會福利政策之落實執行。
二、 積極爭取長期照顧體系相關機構之法令修訂及權益維護。
三、 建立長期照顧機構體系之聯繫管道與合作。
四、 整合相關社會團體,共同推展本土文化之長期照顧體系。
五、 整合長期照顧體系訂定服務標準化作業流程,提昇照顧服務品質。
六、 訂定長期照顧人員倫理道德守則,確保長期照顧服務職場倫理。
七、 辦理長期照顧相關人員研習及技職教育交流。
八、 委託辦理長期照顧相關人員證照檢定。
九、 配合主管機關辦理督考、訪查、評鑑等業務。
十、 積極爭取中央政府與地方的相關資源,發展社區長期照顧服務。
十一、 加強國際長期照顧經驗之交流,舉辦考察及參訪活動。
十二、 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相關事項。
會員任務
個人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設籍或工作於本市、年滿二十歲、有從事相關行業背景或熱心認同本會宗旨賢達社會人士, 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贊助會員 設籍於本市以外縣市者,年滿二十歲、有具備從事相關行業背景或熱心認同本會宗旨賢達社會人士, 填具入會申請 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贊助會員。 贊助團體會員 醫療院所、護理之家、養護機構或團體贊同本會宗旨,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 為贊助團體會員,贊助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一人。 長照人員倫理守則
會徵意涵
本會會徵意象為雙手高捧著一個人,希望透過大家的雙手,一起為未來面臨的長照問題共同盡一份心力; 選用溫暖的橘色希望為社會帶來暖意。
精神標語 : 愛心相隨.多元照顧 。
組織架構
本會置理事11人、監事3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 理事、監事之當選名次,依得票多寡為序,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